为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2026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发展多环节托管、薄弱环节托管等多种模式,推动全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面积稳步增加,服务粮油作物亩均产量有效提升。
根据《实施方案》,补助方向包括:
一是支持粮食油料等重要农产品。聚焦粮食、大豆油料和糖类作物3类重要农产品,将先进适用技术作为重点服务内容,优先支持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县、“九湖”流域种植业布局结构调整地区、撂荒地复垦复种地区、脱贫地区等粮油产业发展。
二是着力推进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涉及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任务的项目县,要优先支持承担单产提升任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重点支持当地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中的集中育秧、水肥一体化等主推技术和薄弱环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带动广大农户提升粮油单产水平。
三是聚焦服务小农户。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服务公司等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倍的农业经营户)开展服务,鼓励各地积极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作用,将小农户服务需求集中起来。项目县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实施环节包括:
一是重点支持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关注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或办了不划算的农业生产环节,聚焦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中精量播种、机收减损、节水灌溉等关键薄弱环节,鼓励良田良种、良机良法深度融合的综合性解决方案集成推广应用。
二是科学确定重点环节。各项目县要重点支持多环节综合托管服务,对市场机制运作基本成熟、农户已广泛接受的单一环节服务,原则上不予补助。其中,对单个环节或部分环节开展托管服务的,完成任务面积要按照“综合托管系数”进行折算(综合托管系数:耕=0.35×服务面积;种=0.26×服务面积;防=0.13×服务面积;收=0.26×服务面积)。
补助标准方面:
一是合理确定补助标准。要因地制宜分别确定服务小农户和规模经营主体的补助标准,服务小农户的补贴标准不能低于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标准(原则上服务规模经营主体的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80元)。连续支持的同一主体同一环节可逐步降低补助标准。
二是防止干扰市场机制。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对脱贫地区、山区半山区,原则上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40%,单季作物亩均各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130元。服务价格不得超过同期当地市场平均价格。
三是防止政策垒大户。项目县可综合考虑本地承包面积、服务面积等因素,对县域内承担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数量下限、单个服务主体享受项目补助的面积或金额上限等作出规定,接受服务的单个规模经营主体年补助资金总量不得超过10万元,防止政策垒大户。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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