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将先进适用的装备技术等导入小农户,解决小农户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事

2026-09-16 14:28:33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469 评论

  为加快培育形成一批经营规模适度、运行规范高效、生产服务优质、社会信誉良好、联农带农紧密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为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提供有力保障,近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增效带动小农户增收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明确了提高家庭农场经营管理水平、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等11条措施。其中,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鼓励各地利用中央、省级财政资金及自有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开展标准化生产,改善生产设施条件,提高生产经营规范化发展水平、物质装备水平和产业支撑能力。
 
  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扩面提质方面,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聚焦小农户和关键薄弱环节,推广应用先进适用、集成配套的综合性解决方案,提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质效,促进高产优质、节本减损。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居间服务功能,促进小农户与服务主体便利高效对接。巩固扩大粮油作物产中环节服务规模,推动向产前、产后环节延伸,向经济作物、设施农业等领域拓展。坚持市场导向,指导地方主要通过改扩建方式因地制宜建设区域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补齐经营性服务短板弱项,为小农户等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仓储物流等集成化、一站式服务。规范服务主体遴选,强化信息公示公开,加强对作业过程和效果的监管评价,将北斗辅助驾驶系统或作业监测终端的监测数据作为补助面积核定、补助资金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防范虚假作业等骗补套补行为。
 
  在增强生产经营能力方面,《实施方案》要求,改善生产条件,支持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加强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产地初加工、烘干晾晒等关键环节能力建设。延长产业链条,支持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种养业向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就地加工,就近配送,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把产业增值收益留在乡村,留给农民。统一生产标准,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绿色生产、质量分级、包装贮运等相关标准要求,强化全程质量控制,推动标准化生产。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山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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