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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拖拉机载人为何屡禁难止?多部门多措施强化管理

2007年11月29日 10:03来源: >>进入该公司展台人气:633


  随着农村经济不断发展,拖拉机在农村逐渐普及起来。农民朋友不仅将拖拉机用于生产,更将拖拉机当作了交通工具,用于走亲访友、进城赶集等。然而将拖拉机作为“客车”使用,其交通安全隐患突出,由拖拉机导致的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交管部门虽然采取多种措施,但拖拉机载人行为依然屡禁难止。

    仅3成多接受专业培训教育

  据初步调查,和县现有拖拉机21000多辆,拖拉机驾驶人仅有35%左右接受有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其他驾驶人均为“自学成才”“无师自通”,缺少专业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另外,由于拖拉机在制动、转向等方面安全系数低下,一旦遇到险情,几乎无法摆脱厄运。据初步统计,今年来截至10月底,该县已发生拖拉机交通事故263起,212人受伤,5人死亡。

  另外,由于拖拉机无任何保险,发生事故会给驾驶人带来沉重的负担。按目前赔偿标准,拖拉机造成重大伤亡事故,驾驶人要承担一切经济赔偿,一个农村家庭一夜之间将变得一贫如洗,甚至负债累累。而且,也会因赔偿等因素造成邻里反目成仇等不和谐因素。今年6月份,和县乌江镇一名拖拉机驾驶人王某“好心好意”让同村邻居许某顺便搭乘拖拉机上街,不想由于技术生疏,半途发生单车肇事,致使邻居许某腿部骨折,花去医疗费6000余元,双方各执一词,zui终在警方的调解下,驾驶人承担了4000元医疗费。自此,邻里反目成仇。

    3因素致拖拉机载人难禁止

  拖拉机载人发生的交通事故屡有发生,为何屡禁难止?根据该县发生的拖拉机交通事故分析,主要有3方面的原因致使拖拉机载人现象屡禁难止。一是,拖拉机驾驶人法制意识、安全意识淡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拖拉机严禁载人。但是,由于拖拉机驾驶人绝大多数是“无师自通”人员,未接受正规的安全教育,因此对法律规定不是很清楚。即使知道也仅停留在表面,对拖拉机载客的危害性和造成事故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知道甚少。其二,图方便,麻痹侥幸心理作祟。由于客观上农村交通工具不能跟上农村发展需要,造成出行不便。为图一时之便,举家搭乘拖拉机上路,总认为慢一点就无事了,岂知交通事故仅一个“慢”字就能概括。其三,警力不足,造成路面管控不到位。据不*统计,该县现有拖拉机21000多辆,分布在省道206线、105线以及县乡主干道周边,而该县*仅有48人,管理其他种类车辆的繁重任务已让他们不堪重负,要想专门对拖拉机采取全面监管,不太现实,这也是拖拉机载人现象屡禁难止的一个重要方面。

    各部门多措强化拖拉机管理

  拖拉机载人现象虽然屡禁难止,但并非不可制止。有关职能部门要强化思想认识,从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义。强化安全宣传,努力提高农村拖拉机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农村*中队应紧紧抓住农村广播这个有利条件和群众赶集的契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引导群众不乘坐拖拉机,努力普及群众交通安全知识,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农机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加强对已经办理注册的拖拉机驾驶人的教育培训力度;定期对拖拉机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努力消除安全隐患。*部门要加强巡逻,及时纠正拖拉机载人行为;在加强省道管控的同时,努力将管理的触角向县乡道路延伸,及时发现并消除拖拉机载人行为;执法过程中,要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对屡教不改者,典型的要依法公开处理,达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的目的。强化部门协作,推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部门、农机部门要互通信息,加强协作,并主动深入到农村,紧紧依靠村委、村民组加强对拖拉机的管理工作;特别是要发挥好农村“交通安全村”以点带面的作用。

                                            (信息来源:《巢湖日报.都市晨刊》11月20日 )

关键词:拖拉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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