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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三举措助力农机购置补贴

2013年06月04日 11:03来源: >>进入该公司展台人气:959


  nongjx导语: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承担的作业量越来越多,地位和作用凸显。农民传统的经营观念得以改变,跨区作业迅速发展,农机服务向市场化、专业化、产业化迈进。同时,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为抓手,全面推动了农机销售维修、培训教育、示范推广、安全监理、质量鉴定等各项农机化工作开展。
  
  为全面贯彻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部署和全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的要求,贵州省农委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出台了一系列具体措施,着力推进信息公开、监督考核等重点工作落实,有力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规范廉洁实施。


 
  
  图中农民正在用收割机收稻子
  
  一是大力推进信息公开。贵州省农委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级农机化专管部门及时全面全程深入公开补贴信息。一方面要求尽快建立补贴专栏,各市(州)、县必须在本级政府或农业(农机)信息网上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并且确保本级专栏与上级专栏实现有效链接。另一方面要求通过专栏及时全面全程深入公开补贴信息,应公开的信息包括补贴实施方案、补贴申请流程图、补贴额一览表、国家支持推广目录、补贴工作受理、投诉、补贴资金规模、补贴产品经销商和经销点、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实施情况、年末公告等。为了将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贵州省农委建立了信息公开检查机制,每两月对市、县信息公开情况作一次全面检查并通报结果。
  
  二是完善补贴进度通报制度。贵州省农委进一步完善补贴实施结算进度通报制度,并将补贴进度情况与补贴管理工作经费挂钩,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全省补贴进度。从5月份开始,每月对实施进度排名全省前2名的市(州)和*名的县,以及排名全省后2名的市(州)和后15名的县予以通报。明确规定,连续两次排名全省后15名的县,县级农机主管部门主要领导须到省农机办说明情况,省农机办酌情组织驻县督促指导。连续三次排名全省后15名的县,由所在市(州)农机化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到省农委农机办说明情况,省农委将组织驻县督促指导。连续四次排名全省后15名的县,省农委将通报文件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同时,将各市(州)、县补贴进度与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工作经费适当挂钩,激励*、鞭策后进。
  
  三是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贵州省成立了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农委分管领导任组长,农机办、财务处、审计处、省纪委驻省农委纪检组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开展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督检查工作。检查的重点包括补贴对象的确定、农户购机自主权的落实、经销商管理、机具质量管理、信息公开、创新试点、使用补贴资金、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政策等方面。同时,贵州省农委加强对各市(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考核评估。对落实责任书措施得力、成效显著的市(州)给予表扬,项目安排方面给予倾斜。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的,将视情况采取行政告诫、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对工作不力造成严重影响的,冻结本年度补贴操作权限、取消补贴资金指标,并酌情调减下一年度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指标。
  
  (来源: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关键词:收割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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