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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送钱就给农机补贴指标

2010年06月01日 09:50来源: >>进入该公司展台人气:1004


  zui近,河北省检察院评选出反贪“2009年度全省精品案”,其中,柏乡县检察院查办的该县农机局原局长石胜田等人受贿案名列其中。5月27日,记者在柏乡县检察院采访时,此案的办案检察官向记者讲述了石胜田等人是如何在一年多的时间里骗取和套取国家补贴资金103万余元的。

  代理为自己捞钱铺路

  2005年3月,石胜田出任柏乡县农机局局长。2008年初,河北省安排柏乡县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95万元。得知这一消息后,晨光农机公司原武某找到石胜田,要求经销有补贴的农机具,但石胜田提出要有好处。一番讨价还价之后,两人达成协定:农机局将补贴农机的经营代理权交给晨光农机公司,作为回报,晨光农机公司将进货回扣款的60%到70%送给石胜田。2月28日,农机局与晨光农机公司签订正式委托协议。

  根据协议:武某及其妻子负责与厂家或供货商洽谈回扣数额、接受农民的购机款、接发农机具;农机局“专项资金补贴”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杨某作为具体经办人。随后按照既定分工,武某分别从江苏、河南等地购进了拖拉机、玉米收割机等农机具。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石胜田、杨某、武某先后收受十几家生产商或供货商的回扣款,石胜田、杨某合伙得款10.42万元;武某及其妻子得款17.7万余元;另外石胜田还单独个人得款9000元。

  2009年,国家给柏乡县农机购置补贴208万元。尝到甜头的石胜田等人自然不肯放过这块“肥肉”,他们故伎重演,继续2008年的分工和约定,半年的时间,石胜田拿到回扣5次总计27.3万元。

  想要指标“拿钱来”

  由于补贴指标数量不能满足农户的购机需求,石胜田等人就利用农民购机心切的心理,收受购机农户的钱物。

  2008年4月,柏乡县张某等人为买一台有农机购置补贴的小麦玉米联合收割机,托人找到石胜田。石胜田在收下2000元后,给了张某一个补贴收割机的指标。2009年4月,柏乡县村民鲁某为购置一台有补贴的拖拉机,送给石胜田5000元,随即鲁某如愿以偿。

  从2000元到5000元,石胜田“卖”指标上了瘾。对于登门而来的人,只要有“票子”,他基本上是“有求必应”。法院审理查明,仅2009年4月,石胜田收受购机户贿赂就达19笔!

  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

  除了在采购环节收受厂家回扣,在销售环节通过收受购机户贿赂发放带有国家补贴的农机指标外,石胜田等人还想出了一个通过伪造购销合同和售货发票骗取国家农机补贴款的“*”方法。

  2008年秋的一天,石胜田让杨某以王家庄乡村民张某的名义填写了一份购买补贴玉米收割机的假协议。事后,他指使武某将这份假协议交到生产玉米收割机的厂家,把国家补贴资金直接套取出来。石胜田、杨某从中得到好处费3000元。

  见这一方法也能“*”,武某就以其同学名义送给石胜田2000元,获得购买一台拖拉机和一台小麦播种机的指标,然后将拖拉机和播种机倒卖,套取国家财政农机补贴资金2万元。随后他又以同样方法,套取国家农机补贴资金2.1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09年6月,石胜田与杨某、武某等人,以收受补贴农机具供货企业回扣款,收取补贴农机购机户好处费,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手段,共同实施受贿、等犯罪行为,涉案金额达103万余元。zui终,石胜田、武某等人为他们敛取不义之财的行为付出了应有的代价:石胜田、武某分别被法院以受贿罪、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杨某因犯受贿罪、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石胜田的妻子、武某的妻子也因参与其中,分别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涉农部门及时回馈检察建议

  柏乡县检察院在查办完石胜田等人受贿窝案后,针对在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国家惠农资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于2009年底向柏乡县委提出了《关于加强涉农部门资金管理的建议》,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惠农资金发放工作程序,增加发放透明度,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柏乡县委对此高度重视,将检察建议转发各相关部门。

  半年来,柏乡县涉农部门积极落实检察建议,以石胜田案作为反面典型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并配合县检察院对本部门支农惠农资金的种类、额度、管理制度、运行情况、隐患部位等进行预防调查。截至目前,已对2122万元的国家专项资金和3800万元的国家投资的管理、发放程序和账目,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梳理,并在检察机关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了内部监督机制和资金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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