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闻

云南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通用类目录入选产品的公告

2010年04月20日 10:34来源: >>进入该公司展台人气:1394


  根据国家农业部发布的《2010年度全国通用类农机购置补贴中选产品名录》(农业部公告第1332号),现将“云南省201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通用类产品目录”予以公告,请入选目录的农机生产企业务必按本公告要求,认真做好相关材料的填报工作。

  一、 “云南省201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通用类产品目录”范围为以下15个品目(具体企业、机型以农业部公告第1332号为准):

  (一)手扶拖拉机;

  (二)轮式拖拉机;

  (三)履带式拖拉机;

  (四)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五)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六)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七)青饲料收获机;

  (八)水稻插秧机;

  (九)旋耕机;

  (十)机动喷雾喷粉机;

  (十一)动力喷雾机;

  (十二)喷杆式喷雾机;

  (十三)挤奶机;

  (十四)贮奶罐;

  (十五)冷藏罐;

  二、各企业应当合理确定其产品2010年在云南的补贴zui高销售价。

  (一)列入云南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产品,2010年云南zui高销售价不得高于云南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中标示的zui高销售价。请相关企业向我厅报送确认函(附件1)。

  (二)与2009年标准配置变化较大的产品,要按其实际增加或减少配置件的价格,在去年补贴目录zui高销售价的基础上,合理申报,并提交文字材料说明zui高销售价格变动理由。

  (三)2009年云南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没有的新增产品,要根据该产品2009年在云南的实际销售价(提供2009年在云南市场产品销售发票复印件2-3张),申报2010年云南zui高补贴销售价。

  (四)云南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中没有的且2009年未在云南销售的新增产品,先由生产企业按实际情况申报(提供相邻省区市场销售发票2-3张)提交文字材料说明理由,再由云南省农业厅与企业商议确定。

  三、填报补贴产品2010年云南zui高销售价必须按表格要求标明zui高标准出厂价和运杂费计算标准。填报“2010年云南省购机补贴产品运杂费表”(附件2)。

  四、所有在云南申报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向云南省农业厅作出承诺:其所有中选产品2010年在云南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时,销售价只能等于或低于企业申报并经云南省农业厅确认的在云南2010年的补贴销售zui高价,且不得高于同一地区该产品的同期市场价(承诺书格式见附件3)。对不履行价格承诺的企业或价格虚高的企业产品,我厅将取消其产品在云南省补贴销售资格并不予结算补贴资金。

  五、入选企业应当在云南省有健全的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并认真填写“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商推荐表”(附件4)。

  六、所有材料须签字、盖章,否则视为无效。

  七、以上*文件资料(纸质和电子文档各一套)务必请于2010年2月5日至6日下午6时止前,递交至云南省农业厅农机处。逾期递交资料的企业将视为放弃参加云南省201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资格。

  云南省农业厅农机处 地址:昆明市万华路169号,:650224。:张崇良、杨耀云,: ,。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机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农机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农机网,https://www.nongjx.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