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出台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乡镇(园区)基地的评价办法

2017-11-03 11:21:02 来源:浙江农机化信息网 阅读量:21843 评论

浙农专发〔2017〕95号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机)局:

 
  为抓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工程实施,保障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创建质量,助推全国农业“机器换人”示范省建设,我厅研究制订了《农业“机器换人”示范县、示范乡镇(园区)、示范基地评价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陈志明;联系电话:0571-86757988。
 
 
  浙江省农业厅
 
  2017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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