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印发通知,6月底前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

2026-06-08 13:59:43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2390 评论

  为做好2026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实际种植面积核定及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切实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日前,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切实做好202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补贴对象为在耕地上种粮(小麦)的农民。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要签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补贴发放对象以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中明确的补贴资金受益方为准,坚决杜绝补贴代领情况。
 
  补贴依据为耕地上的小麦实际种植面积。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发展林果业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占补平衡”中未通过面积和质量验收的“补”的耕地,不予补贴。
 
  《通知》要求,工作流程应严格按照种粮(小麦)农民自报告、村级初核、乡镇(含街道办事处,下同)审核、村乡县“三级公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复核、县级财政部门发放补贴、工作情况上报等程序,高质高效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相关工作。
 
  根据《通知》,补贴由县级财政部门发放。县级财政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门复核结果,于6月底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户。县级财政部门要按规定通过“一卡通”系统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种粮(小麦)农民社保卡银行账户(补贴对象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办理社保卡的,可将补贴资金发放至补贴对象在“一卡通”系统登记的银行账户),并及时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完成数据登录,确保系统间数据有效衔接。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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