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河县大田农机有限公司等三家农机经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及部分购机户参与违规行为处理的通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农机化部门(农机中心),各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经调查核实,南阳唐河县大田农机有限公司、信阳息县大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信阳平桥区富强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在参与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利用他人身份信息虚假销售、骗取补贴资金等行为。经实施调查核实、约谈告知、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对上述三家农机经销企业及涉及人员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和《河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豫农机文〔2020〕42号)有关规定,认定南阳唐河县大田农机有限公司、信阳息县大地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信阳平桥区富强农业机械有限公司属严重违规行为。根据相关条款规定,决定给予上述3家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见附件1)列入补贴产品经营黑名单处理,禁止再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相关工作;对参与上述3家企业违规行为的购机者陈某合等31名购机者(见附件2),决定给予3年内不得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处理。
该处理决定自通报之日起生效。通报之日(不包含当天)前,上述3家企业和31名购机者已录入河南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但尚未兑付的补贴产品,经属地负责农机补贴部门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可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被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等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附件:1.三家农机经销企业法人信息
2.参与违规行为的31名购机者信息
2025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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