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关于处理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的情况通报

2025-09-15 10:25:04 来源: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阅读量:18449 评论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处理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行为的情况通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有关单位,有关农机产销企业:
 
  2024年3月8日至12月26日,我委组织开展2024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部分机具核查工作。现将相关核查及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微耕机扶手架安全距离不足问题
 
  重庆市冠腾机械有限公司、重庆财瑞机械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生产的2个型号微耕机(附件1),存在扶手架安全距离与检验检测报告写明的安全性检验结果(重庆市农业机械鉴定站出具)不相符的违规经营行为。
 
  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2〕1号)有关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是对重庆市冠腾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WGCZ4.05-100(G4)型微耕机和重庆财瑞机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WG4.0-100FQ-ZC型微耕机,采取自发文之日起暂停补贴资格3个月的处理措施。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完成整改后,可在暂停期满后6个月内,提交书面恢复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行放弃补贴资格。
 
  二是上述企业立即对2023年10月31年以来所有已申请农机购置补贴的微耕机产品进行自查整改,于2025年10月1日前提交自查整改报告。
 
  三是因农机购置补贴资格被暂停所引发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企业自行负责处理。
 
  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章使用不规范问题
 
  重庆坚而美科技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16个型号微耕机(附件2)张贴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章不符合《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中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查处工作的通知》(渝农规〔2022〕1号)有关规定,作如下处理:
 
  一是对上述14家企业予以警告。
 
  二是立即开展自查整改,严格按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的要求制作、使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章,并于2025年10月1日前报送自查整改报告。
 
  各农机生产企业及经销商要汲取教训,以此为鉴,严格遵守购机补贴政策相关规定,严防违规行为再发生。我们将以第三方抽查、质量调查等方式对微耕机等补贴产品加大监管查处力度,一经发现类似违规经营行为,从严从重处理。
 
  联系人:李勇刚,联系电话:13983945608。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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