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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拖收获机械有限公司:对赔偿一拖再拖

2008年07月24日 10:17来源: >>进入该公司展台人气:742


  三件涉农案件标的80余万元,合肥市蜀山区法院执行局在受理后仅19天,就将其圆满解决。7月15日,在蜀山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四位农户在执行款物领取单上签下了字,这标志着他们经过三年多的诉讼之路,终于领回了自己应得的血汗钱。 

  2008年6月26日,蜀山区法院立案受理了肥西县农民周左明等四人申请执行一拖(洛阳)收获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拖)的三件涉四户农业生产经营户案件。案件起因为一拖出售的三台农用水稻联合收割机存在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上述农户无法生产,经济损失惨重。因涉及质量鉴定,案件诉讼自2006年至2008年5月历经两年方才判决下来。法院判决被执行人一拖分别返还并赔偿四户农民总计80余万元。

  鉴于案件的特殊性,蜀山区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抽调骨干力量办理案件。在被执行人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确定期限履行义务后,执行干警于7月9日顶着酷暑,奔波一千公里赶赴河南省洛阳市予以依法执行。在被执行人公司拒不配合、法定代表人拒不露面的情况下,蜀山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冯运华、执行员朱小弟毅然决定采取“地毯”式查询的方法,对洛阳市所有银行逐一摸查,分别在数家银行查扣被执行人公司存款52万元。
 正当执行干警在zui后一家银行办好手续准备离开时,被执行人公司职员匆忙赶到,声称受法定代表人委派前来宴请执行干警。在遭拒,其拉住执行人员的手不让离开,并不停打邀约他人赶来。看到被执行人公司有可能发生暴力抗法行为,冯运华立即向其告知相关法律规定及法律后果。在法律的威慑下,公司人员松开了手,并主动表示对案件剩余执行款愿意分期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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