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闻

养殖场除臭|养殖场除臭技术分析

2023年01月04日 17:33来源:上海技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进入该公司展台人气:4061


养猪场在生猪饲养过程中产生大量的猪粪尿等,造成了恶臭的环境,既影响了农村生态环境的改善,也不利于养猪业持续健康发展。因此,如何解决养猪场的臭味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经研究和实践探索,养猪场采用生物除臭效果较好。养猪场除臭技术主要是采用包括细黄链霉菌在内的复合微生物制剂,利用微生物霉菌的拮抗作用以及所产生的抗生素对腐生菌的抑制而起到除臭作用。

1、规模集成猪场臭气的成分介绍

臭味组成成分有168种,30种臭味组合元素中有3/5含有硫。根据相关研究调查,猪排泄物中散发臭味的组合成分有75种,尤其是猪粪猪尿由于长时间发酵会产生很多挥发性物质,在挥发作用下,臭味会不断扩散,从而影响人们的正常生活。

2、规模集成猪场产生臭味的途径

猪场中臭味来源主要是猪的排泄物,比如猪粪和猪尿,猪身上产生的污染物和细菌及猪身上汗腺所分泌的汗液等都会发出比较刺鼻的味道。这些难闻的臭味中主要有粪臭素、硫醇等刺激类味道组成,也是臭味严重的地方。这些臭味的组成部分由微生物分解,可以依附在空气中很多的微颗粒上,随着空气流动进行挥发,使空气中弥漫大量臭气。

3、猪场中的臭气对周遭环境的主要影响

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当猪棚气温达到25℃以上时,臭味的浓度会明显上升。难以接受的臭味会对空气造成严重的污染和破坏,重要的是臭味不仅会给猪群繁衍能力和健康状况造成伤害,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人类身体健康造成影响。有很多养殖场会因为猪群身体的问题去买治疗药物,从而加大养殖成本和花销,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养殖场的利润。

4、生物除臭菌剂的配制与保存

利用微生物进行猪场除臭,其难点在于臭味成分复杂。利常规的技术难以处理*,选择适宜的微生物菌种非常关键。在对猪舍、猪粪生物除臭研究的基础上,选出细黄链霉菌、粉状毕赤酵母和植物乳杆菌等微生物作为除臭菌种,三种微生物按比例配制成生物除臭菌剂。通用型的生物除臭菌剂,掺混比例为1:1:1,有效活菌总数保持在10亿个/g以上。用作猪舍地面和环境处理的生物菌剂,掺混比例为3:1:2,有效活菌总数保持在10亿个/g以上。用作猪粪除臭的生物菌剂,掺混比例为1:3:2,有效活菌总数保持在10亿个/g以上。用作污水(猪粪尿)处理的生物菌剂,掺混比例为1:1:2,有效活菌总数保持在12亿个/g以上。在制剂中添加0.01%的抑肽酶,除臭效果更好。配制好的菌剂,采用真空包装。温度0℃下可长期保存,20℃时可保存12个月,30℃时可保存6个月。

5、生物除臭菌剂的使用方法

将配制好的通用型生物除臭菌剂,在猪舍内和粪便堆放区或养殖区周边使用,通常夏季每隔5~7d使用一次,冬季每隔30d使用1次。每百头猪每次用量1~2kg,将菌剂直接撒在地面上、饲喂槽四周,猪粪尿和污水上即可,可大大减少恶臭发生。用作猪舍地面和环境处理的生物菌剂,通常在猪舍内使用,每百头猪每次用量0.5~1kg,方法同上;用作猪粪除臭的生物菌剂,主要在猪粪堆放区使用,通常情况下每隔15~30d使用1次,每吨鲜粪每次使用量0.5~1kg,将菌剂直接撒在猪粪上即可。用作污水(猪粪尿)处理的生物菌剂,在污水存放区内使用,通常情况下每隔15~30d使用1次,污水每次使用量0.5~1kg/m3,将菌剂直接撒在污水上,搅匀即可。

6、生物除臭菌剂的使用效果

使用生物除臭菌剂对规模猪场进行除臭效果十分明显。以对硫化氢和氨的去除效果为例,经检测,利用上述生物菌剂对硫化氢的去除率达到了88%~95%,对氨的去除率达到了82%~85%。

由于养猪场臭味复杂,除臭效果受养殖规模、饲料、养殖习惯、环境影响较大,因此建议严格微生物技术操作规程,根据养猪场恶臭来源,适当调节微生物种类及喷施比例,达到较好的处理效果,同时建立完善、稳定、标准化的饲养规范,通过饲喂复合酶制剂和微生态制剂等添加剂,健全饲养管理,控制恶臭发生量。

以上阐述的养殖场除臭是使用菌剂除臭,只是除臭技术中的一种工艺,当然还有运用除臭设备来处理规模化养殖场的异味。需要了解可咨询公司。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机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农机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农机网,https://www.nongjx.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