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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有效落实农机补贴惠农政策
nongjx导读:江苏省是我国农业机械化起步zui早的地区之一,改革开放30年以来,江苏农机化事业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在改革中前进,在创新中发展,全省农机装备水平、作业水平、管理服务水平明显提升。2013年江苏省农机化发展成效显著,农机装备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农机作业水平再创新高,农机安全再现新业绩。多项指标居*列,已在全国进入了农机化发展中的中级阶段,并正向阶段过渡。
农机补贴政策效果反应良好
全省全年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4.84亿元,补贴各类机具21万台,受益农户7.8万户,再创历史新高。从各地执行情况和农民购机需求看,全省突出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加快关键技术示范推广,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补贴机具呈现新特点:一是水稻插秧机结构逐步优化。新增插秧机超过2万台,达到2.2万台,比上年增长5000台,其中乘座式插秧机超过5000台,全省插秧机总保有量达10万台以上,机插秧总面积达2400万亩。二是7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秸秆机械化大幅增长。全省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7万台,配套秸秆还田机1.8万台,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三是谷物联合收割机继续快速发展。推广1.8万台套。四是设施农业机械需求旺盛。新增大棚卷帘机、田园管理机、投饵机、增氧机、保鲜库、节水灌溉及植保机械等12万台套以上,推动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
农机补贴实施办法更加完善
(一)严格补贴对象、规范经销商管理。农机补贴对象为:省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农业机械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在我省当地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往年相比,2013年三种补贴对象前面删除“直接”两字,与农财两部实施指导意见中补贴对象描述相一致。进一步加强了经销商的规范化管理,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规定执行,我省同时明确:经销商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能开具税务机打发票。
(二)补贴机具品目数量保持稳定。与上年55个品目相比较,2013年补贴品种增加到56个,仍保持相对较小的补贴范围,有利于突出重点生产环节机具补贴和监管。
(三)补贴标准更加合理。2013年明确规定,各市县不得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品目范围内的机具实行累加补贴。适当提高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复式条播机的补贴标准,调减了静电喷雾器、果树修剪机、保鲜库、抓草机等机具的补贴标准。
(四)操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补贴对象不仅可以到乡镇农机部门,还可到乡镇财政部门或经销商,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确认表,或从省农机化信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后,再到乡镇农机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然后按规定办理购机手续,更加便民。
有效落实惠农补贴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全省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经验,省与市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及时组织传达,统一思想认识,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了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烈氛围
省局及时组织编写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操作指南、工作手册,免费发放给市、县、乡镇农机和财政部门、农机企业和经销商、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民机手,在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江苏农业科技报、部门等进行宣传,并利用送农机下乡、江苏农机展等活动,开展政策宣讲与咨询。许多市、县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政府、平安农机通,广泛宣传政策。4月中旬,江苏省财政厅、省农机局联合组织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集中采访宣传活动。
(三)开展分类指导,加强业务培训
省农机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与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农机补贴管理人员赴中国农业大学培训,参加农业部农机化司举办的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班。各市、县按省局通知要求,将购机补贴政策与农机化重点工作相结合,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全省从政策培训入手,切实加强对基层农机部门、补贴机具经销企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四)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监督管理
修订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信访管理制度》。全省及13个市均在上开通了专栏,充实了农机补贴信息公开内容。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8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通报了督查结果,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根据群众反应,经相关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核实,按规定取消了阜宁新区农机市场有限公司等9家农机经销企业的补贴经销资格,取消了灌南县八达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等5家经销商的补贴办理资格。
(五)加大绩效管理力度,确保实施效果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加快形成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省农机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评估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关键环节控制、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社会评价等内容。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全省建立起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农机补贴资金分配和工作管理经费下达相挂钩,调动各地规范、、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的积极性。
江苏未来五年农机化水平或打78%以上
到2015年,江苏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将达到78%以上,全省粮食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苏南等有条件地区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到2020年,全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在全国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江苏未来五年农机化技术的科学发展至关重要,农机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以及省农机局制订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为目标,创新科学技术研究。要以省农机局今年初批准成立组建的秸秆、油菜、设施农业、玉米生产机械化4个技术专家组为支撑平台,带领广大农机科技工作者破难题、攻难关。进行科技创新开发出既符合江苏特点、时代特色,又可进入外省走向外部世界市场的可靠安全、节能环保、新型实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深受国内外农民百姓欢迎的高性能农业机械产品。为江苏十二五农机化事业的跨越腾飞,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模式,为三农和农业的持续长远发展,有力保障提供农业机械的新技术新装备,为中国和世界农业生产作出江苏农机界的新贡献。
2013年是实施农机补贴政策的第十年。我省对列入补贴目录的机具实行了“全价购机、资金直补、普惠制补贴、县级结算”的操作试点。各地规范操作,强化监管,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引导作用,将补贴资金投向机插秧、秸秆机械化还田等农机化重点工作及“春耕”、“三夏”、“三秋”急需的农机具,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为全省农机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本文来源:中国农机总网)
农机补贴政策效果反应良好
全省全年使用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14.84亿元,补贴各类机具21万台,受益农户7.8万户,再创历史新高。从各地执行情况和农民购机需求看,全省突出社会化服务主体培育,加快关键技术示范推广,优化农机装备结构,补贴机具呈现新特点:一是水稻插秧机结构逐步优化。新增插秧机超过2万台,达到2.2万台,比上年增长5000台,其中乘座式插秧机超过5000台,全省插秧机总保有量达10万台以上,机插秧总面积达2400万亩。二是75马力以上拖拉机及配套秸秆机械化大幅增长。全省新增大中型拖拉机1.7万台,配套秸秆还田机1.8万台,超额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秸秆机械化还田目标任务。三是谷物联合收割机继续快速发展。推广1.8万台套。四是设施农业机械需求旺盛。新增大棚卷帘机、田园管理机、投饵机、增氧机、保鲜库、节水灌溉及植保机械等12万台套以上,推动了全省现代农业发展。
农机补贴实施办法更加完善
(一)严格补贴对象、规范经销商管理。农机补贴对象为:省域内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为目的而购置农业机械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在我省当地承包土地从事农业生产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与往年相比,2013年三种补贴对象前面删除“直接”两字,与农财两部实施指导意见中补贴对象描述相一致。进一步加强了经销商的规范化管理,经销商的资质条件、确定程序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规定执行,我省同时明确:经销商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取得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能开具税务机打发票。
(二)补贴机具品目数量保持稳定。与上年55个品目相比较,2013年补贴品种增加到56个,仍保持相对较小的补贴范围,有利于突出重点生产环节机具补贴和监管。
(三)补贴标准更加合理。2013年明确规定,各市县不得对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品目范围内的机具实行累加补贴。适当提高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烘干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复式条播机的补贴标准,调减了静电喷雾器、果树修剪机、保鲜库、抓草机等机具的补贴标准。
(四)操作流程进一步优化。补贴对象不仅可以到乡镇农机部门,还可到乡镇财政部门或经销商,领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告知确认表,或从省农机化信息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后,再到乡镇农机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然后按规定办理购机手续,更加便民。
有效落实惠农补贴政策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
全省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视频会议,总结了近年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经验,省与市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状。各地认真贯彻会议精神,及时组织传达,统一思想认识,层层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落实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做到了目标到岗、责任到人。
(二)强化政策宣传,营造浓烈氛围
省局及时组织编写农机补贴政策实施操作指南、工作手册,免费发放给市、县、乡镇农机和财政部门、农机企业和经销商、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民机手,在新华日报、江苏卫视、江苏农业科技报、部门等进行宣传,并利用送农机下乡、江苏农机展等活动,开展政策宣讲与咨询。许多市、县利用当地电视、广播、报纸、政府、平安农机通,广泛宣传政策。4月中旬,江苏省财政厅、省农机局联合组织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集中采访宣传活动。
(三)开展分类指导,加强业务培训
省农机局印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指导与业务培训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各级农机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农机补贴管理人员赴中国农业大学培训,参加农业部农机化司举办的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班。各市、县按省局通知要求,将购机补贴政策与农机化重点工作相结合,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全省从政策培训入手,切实加强对基层农机部门、补贴机具经销企业人员的业务培训与指导。
(四)规范操作程序,严格监督管理
修订了《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制度》、《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制度》和《江苏省农机购置补贴投诉信访管理制度》。全省及13个市均在上开通了专栏,充实了农机补贴信息公开内容。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8月份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通报了督查结果,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意见。根据群众反应,经相关县(市、区)农机主管部门核实,按规定取消了阜宁新区农机市场有限公司等9家农机经销企业的补贴经销资格,取消了灌南县八达农业机械销售有限公司等5家经销商的补贴办理资格。
(五)加大绩效管理力度,确保实施效果
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绩效管理工作,加快形成部门上下联动、条块结合、整体推进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省农机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主要评估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关键环节控制、实施进度、实施效果、社会评价等内容。通过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全省建立起以结果为导向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及时掌握资金使用、政策落实进展情况,客观评价实施成效、绩效目标实现程度等情况,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将绩效考核结果与年度农机补贴资金分配和工作管理经费下达相挂钩,调动各地规范、、廉洁实施补贴政策的积极性。
江苏未来五年农机化水平或打78%以上
到2015年,江苏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将达到78%以上,全省粮食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苏南等有条件地区基本实现农业生产机械化。到2020年,全省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85%,在全国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
江苏未来五年农机化技术的科学发展至关重要,农机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以及省农机局制订的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为目标,创新科学技术研究。要以省农机局今年初批准成立组建的秸秆、油菜、设施农业、玉米生产机械化4个技术专家组为支撑平台,带领广大农机科技工作者破难题、攻难关。进行科技创新开发出既符合江苏特点、时代特色,又可进入外省走向外部世界市场的可靠安全、节能环保、新型实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深受国内外农民百姓欢迎的高性能农业机械产品。为江苏十二五农机化事业的跨越腾飞,创新农机化技术推广模式,为三农和农业的持续长远发展,有力保障提供农业机械的新技术新装备,为中国和世界农业生产作出江苏农机界的新贡献。
2013年是实施农机补贴政策的第十年。我省对列入补贴目录的机具实行了“全价购机、资金直补、普惠制补贴、县级结算”的操作试点。各地规范操作,强化监管,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引导作用,将补贴资金投向机插秧、秸秆机械化还田等农机化重点工作及“春耕”、“三夏”、“三秋”急需的农机具,补贴机具在农业生产中发挥了主力军作用,为全省农机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新贡献。
(本文来源:中国农机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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