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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合作社员工以权谋私 骗取农机补贴被告

2013年10月25日 13:10来源: >>进入该公司展台人气:9264


  nongjx导读:为了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2008年以来,中央和湖南省财政向湖南当地投入了巨额资金,补贴农民购买农机。近日,发生在湖南桂阳的一桩假公济私,以权牟利诈骗农机补贴的刑事案件引起了大家的广发关注。当地检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湖南省某些地区的农机部门在发放农机、微灌等设备购置的政府财政补贴过程中,普遍存在对购机补贴申请资料审核不严、对农机、微灌等设备的使用及流转情况监管不到位等严重渎职失职问题,导致数千万元农机补贴被不法分子骗取。甚至有的农机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与社会中介人员和不法农机销售商相勾结,肆意骗取农机购置补贴。
  
  法网恢恢 疏而不漏
  
  “国家的农机补贴动不得歪脑筋呀。”10月21日,桂阳县看守所,樟市镇东郊村村民邓生(化名)对自己伙同他人骗取国家补贴的犯罪行为懊恼不已。
  
  2010年底,张发(化名,已判刑)想购买两台享受农机补贴的东方红MF-554型拖拉机,便找到黄顺(化名,另案处理)牵线搭桥。黄顺找到在桂阳县樟市镇现代烟草专业合作社上班的被告邓生,双方协商好以每台3.8万元的低价卖给张发。随后,邓生按程序向自己所在的专业合作社申请了购买指标。接着,邓生和黄顺以自己的名义到县烟稻农业机械公司购买了两台东方红MF-554型拖拉机。这两台拖拉机的市场价格为13.59万元。由于邓生和黄顺是用合作社的指标购买,可以享受国家农机补贴8万元,所以两人只花了5.59万元。两台拖拉机到手后,很快以7.6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张发。于是,邓生和黄顺从中挣取差价2万元及农机补贴8万元。
  
  2012年下半年,被告人邓生到桂阳县*局经侦大队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桂阳县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邓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国家补贴,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等规定,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13年9月11日,桂阳县检察院以邓生涉嫌诈骗罪向该县法院提起公诉。
  
  如何有效防范诈骗行为
  
  近段时间,全国多地出现不法分子借农机购置补贴之名,冒充农机、财政或银行部门工作人员实施诈骗,为预防上当受骗,各地农机管理站应该加强监管,采取多项措施开展预防购机补贴诈骗工作,切实保护购机者利益。
  
  一是通过农民信箱短信群发和打相结合方式,告知购机者不法分子诈骗手法,提醒购机者提高警惕,不要轻易泄漏个人信息,切勿将银行卡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谨防上当受骗。
  
  二是及时通报各镇(街道)农机管理员和经销商,加强宣传,提醒购机者,对于来历不明信息、非常规号码的陌生以及非正规渠道的提示在ATM机上进行操作时,一定要小心谨慎,要多与周围亲朋好友沟通。
  
  三是及时修改购机补贴系统账号密码,切实做好保密工作,严防账号密码被盗,同时,在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上,发布“郑重提醒:谨防有人借农机购置补贴行骗”信息。
  
  四是利用培训、开会、下乡检查调研等机会,面对面宣传,发放防骗明白纸,提醒农户加强自我防范意识,如遇诈骗嫌疑行为,及时向区农经局、财政局等部门核实,同时可向区*分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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