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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善2012年发放补贴资金448万元

2013年01月17日 09:16来源: >>进入该公司展台人气:1175


  2012年,浙江省嘉善县全年共发放有效指标确认通知书175份,受益户数108户,涉及补贴机具170台套,微灌设备3套315亩,冷库6471立方米,秧盘15万只,购机补贴资金448.78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245.288万元,省级补贴资金33.68万元,县级补贴资金169.812万元,全年完成中央补贴资金计划指标数的98%,三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财政部门分别于6月、8月和12月完成拨付。
  
  一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制定和落实。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实施意见》(浙农计发〔2012〕4号)文件精神,2月底,县农经局、县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2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善农〔2012〕17号)和《关于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的补充通知》(善农〔2012〕27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2012年嘉善县购机补贴实施原则、补贴对象、补贴机具、补贴标准和操作程序。在补贴方案制定过程中,做到制定政策不走样,补贴标准不降低,产品目录不变动,实施步骤不减少。在实施过程中,做到严格规范操作,严肃工作纪律,体现了“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二是组织建设和工作责任制落实。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县府办副主任和农经局局长任副组长,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监察局、县农经局、县财政局、县*局、县工商局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县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其他部门负责监督,分工明确,管理严明。
  
  三是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制度建立。县农机部门制定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机械质量投诉处理、信息公开、补贴责任制、示前查访、入户见面、事后回访等制度,相关补贴制度的制定,有效地保障了政策的顺利实施和资金的使用安全。
  
  四是补贴机具及补贴对象确定。购机者申请时需签订两年内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承诺书,县农机部门对补贴对象进行核实、公示,并会同财政局、局纪检监察室进行审批,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对享受补贴的机具,采用小型机具核实、大型机具实地核实相结合办法,核对购机信息和补贴对象信息,并对大型机具进行人机合影,铭牌拍照存档,确保所购机具和申请相符。
  
  五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相关工作信息公开。结合县农机购置补贴“阳光行动”,在中国嘉善三农网开设农业机械专栏,公开2012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一是公开政策信息。以“公开支持目录、公开经销商、公开补贴标准、公开补贴对象、公开操作程序、公开投诉渠道、公开责任追究、公开网络监管”八个公开为主要内容,全面提升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透明度;二是公开资金拨付信息。实行补贴资金发放公示制,通过报纸、三农网和补贴对象所在村进行公示,并附,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公开经销商销售产品信息。严格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农办机〔2012〕19号)文件精神,要求辖区内经销商在经营场地醒目位置公开相关内容,有效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购机补贴政策实施阳光、透明。
  
  六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严格落实“四个狠抓”。一是狠抓责任落实,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和党风廉政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3月底的农机化会议上,县农机部门、监察部门与各镇(街道)共同签订了2012年度《嘉善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两者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同步考核。二是狠抓监督检查,综合运用面上检查和定点抽查相结合、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了解新情况与核查群众举报线索相结合、检查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切实增强检查效果。三是狠抓违规惩治,坚决果断严厉查处农机购置补贴过程中暴露出的违法违规问题,坚持凡报必查,一查到底,绝不姑息。四是狠抓警示教育,继续深化“廉洁从政、遵纪守法、规范操作”为主题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购机补贴工作,并不定期举办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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