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黑龙江农垦对未升级为国四排放的农机产品农机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销

2025-07-04 10:23:21 来源: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阅读量:14496 评论

关于对未升级为国四排放的农机产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进行注销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工作,依据农业农村部农业机械化总站《关于做好柴油机排放标准升级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获证产品信息变更等相关工作的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拟注销我站核发的尚未变更为国四排放的农机产品试验鉴定证书,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2025年7月2日至7月16日17:00。未变更为国四排放的农机试验鉴定证书和产品信息表见附件1,公示证书和产品信息未列入附件的国三排放标准产品,公示期内企业应主动提交证书注销申请。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证书和产品信息有异议,可通过电话、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有关材料等方式向我站反映。
 
  三、公示结束后,我站将注销未变更为国四排放的农机试验鉴定证书,不再受理按照通知(农机化总站〔2022〕47号)要求申报的国四变更申请。
 
  联系电话:0451-55399354
 
  电子邮箱:nknjjdz@163.com
 
  通讯方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香福路101号
 
  收件人:鉴定站综合办。
 
  附件1:未变更国四排放标准的农机试验鉴定证书和产品信息表
 
  黑龙江农垦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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