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关于部分产品投档材料完备性的提醒

2025-05-29 09:45:52 来源: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农机装备处 阅读量:20256 评论

  各农机生产企业:
 
  近期,我省在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自主投档审核工作中,发现部分企业在产品投档过程中提供的材料不全。为保证产品投档的准确性,根据农机化司相关工作要求,特提醒如下:
 
  一、辅助驾驶(系统)设备
 
  《农业机械北斗导航辅助驾驶系统》(DG/T 157-2023)推广鉴定大纲中适用性评价指标“直线度精度”试验方法与最新版本大纲试验方法一致。根据相关规定,为满足辅助驾驶(系统)设备的投档要求,企业在投档时,除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出具的检验报告外,需提供有资质的机构按照上述试验方法出具的满足投档要求的“直线度精度”检测报告。
 
  二、卫星平地机
 
  《平地机》(DG/T 151—2023)推广鉴定大纲中6.2条明确,为鼓励产品技术升级,“车载计算机型号”参数,企业可自主变更。企业如对车载计算机进行升级,投档时请注意提供自主变更文件。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农机装备处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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