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农机新产品购置与应用补贴试点政策效益,加快补齐辽宁省畜禽养殖设施机械化发展短板,促进畜禽养殖装备设备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辽宁省集约化肉鸡养殖场层叠式自动化
养殖成套设备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辽宁省每年将拿出不超过3000万元试点资金,在全省(不含大连市)涉农县(市、区)实施集约化肉鸡养殖场层叠式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购置补贴,具体补贴详情如下:
补贴对象
从事集约化肉鸡养殖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补贴标准
实行定额补贴,补贴标准详见《辽宁省肉鸡养殖成套设备补贴额一览表》(见附件)。依据同档产品近年市场销售最低价测算确定各档次的补贴额,测算比例不超过30%,肉鸡养殖成套设备单套补贴限额不超过25万元。同一年度内购机者为农民的享受补贴额不超过50万元,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享受补贴额不超过100万元。已享受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及相关财政资金项目支持的机具,不得重复享受本补贴政策。
补贴产品品目
集约化肉鸡养殖场层叠式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简称肉鸡养殖成套设备)。
产品条件
肉鸡养殖成套设备由笼具系统、
自动喂料系统、自动清粪系统、自动饮水系统和环境控制系统等组成,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先进性:肉鸡养殖成套设备或主要设备应至少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省级以上科技成果鉴定(评价证明)之一。
2.适用性:在辽宁省的应用数量不少于3家养殖场(户)。
3.合规性:参与试点的肉鸡养殖成套设备应达到《辽宁省集约化肉鸡养殖场层叠式自动化养殖成套设备配套技术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见附件1)要求,其结构、材质、性能、建设安装、竣工验收等方面不低于国家、行业、团体和企业标准的规定,不包括泥土、砖瓦、砂石料、钢筋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修砌的地基、墙体等土建部分。
4.安全性:肉鸡养殖成套设备应符合相关安全性要求。
5.宜机化:肉鸡养殖成套设备布局应与肉鸡舍设计统筹考虑,保证肉鸡养殖成套设备运行顺畅,操作、检修方便。
试点期限
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竣工验收合格时间和发票时间均在试点期限内且符合技术规范的肉鸡养殖成套设备),采取“先建后补、核验确认、县级同意结算、省直补到卡(户)”的操作方式。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辽宁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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