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关于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投档工作的通知

2025-02-26 09:42:12 来源: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阅读量:12344 评论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做好河南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投档工作,根据《河南省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产品投档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档产品范围
 
  投档产品范围为《河南省2024-2026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额一览表》公布的品目档次产品。
 
  二、投档产品条件
 
  (一)投档产品应具备以下资质
 
  1.投档产品应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投档产品的相关证书信息须在“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上公开发布。
 
  2.投档产品在满足补贴资质要求基础上,须加装符合相关要求的北斗定位系统,并将数据上传到河南省农机云平台。
 
  (二)投档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档。若继续投档,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由相关企业负责。
 
  1.列入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黑名单数据库的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从业人员及产品;
 
  2.列入全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违规通报数据库尚未恢复或已取消或暂停补贴资格的产品和企业;
 
  3.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或市场质量监督检查中不合格的产品;
 
  4.自主投档信息中,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不完整或不清晰,与“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不一致的;
 
  5.不能明确界定产品类别、档次的产品;
 
  6.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已注销的;
 
  7.其他不符合投档条件的不予归档。
 
  三、投档方式
 
  生产企业通过“网上申报、自主投档、随时报送”的方式进行自主投档。我单位通过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分批组织开展审核。计划每季度组织一次形式审核,公示审核结果。
 
  (一)网上申报。生产企业登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http://td.sxwhkj.com),参考操作手册相关提示内容,开展网上申报。
 
  (二)自主投档。生产企业选择产品,确定和完善相关产品信息,自主投入相应档次。
 
  (三)随时报送。生产企业可随时在“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自主投档平台”上报产品信息。
 
  四、相关要求
 
  (一)投档企业须下载《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附件2),经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授权人(须有企业委托书)签字或印章、加盖企业公章和填写日期,使用原件进行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档平台。
 
  (二)投档企业依据机具的性能、结构、基本配置和参数等,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自主选定投档产品所属档次,避免出现“高档低投”或“低档高投”等情况。同时,在不高于该档次补贴限额基础上选择(填写)补贴额。
 
  (三)已投产品出现证书到期、品目更改、档次和参数变更等情况,有关企业要主动报告,不报告或不据实报告的,将暂停相关企业所有产品在我省补贴资格,所有经济损失和纠纷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联系方式
 
  电话:0371-65918379(投档)、65918383(补贴)
 
  邮箱:hnnjbttd@126.com(投档)、hnnjbt@126.com(补贴)
 
  技术服务:山西万鸿科技有限公司
 
  电话:400-056-0569
 
  附件:1.河南省2024-2026年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补贴额一览表
 
  2.生产企业自主投档承诺书
 
  河南省农机农垦发展中心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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