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 补贴动态】 开展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能有效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降低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机成本,推动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应用普及,对促进农业科技创新和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印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简称《方案》),决定对多旋翼和单旋翼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进行补贴,补贴对象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条件
1、补贴对象需按照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完成实名登记,并在申请补贴的机具上粘贴登记标志。已投保财产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已完成800亩及以上的植保作业量并出具相关证明;
2、补贴对象应取得经培训机构、生产企业培训合格的操作证书或拥有一定数量的取得操作证书的操作人员;
3、补贴对象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应有相对健全的农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管理制度体系,包括出入库登记、专人保管、植保作业流程、安全飞行管控、作业记录统计等制度;
4、补贴对象对补贴资料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服从空中交通管理机构、民用航空、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监管,对违反补贴政策实施、国家及自治区空中交通管制、通用航空飞行有关规定等方面所引起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补贴产品技术条件
1、最大飞行真高不超过30米,最大平飞速度不超过50千米/小时,最大飞行半径不超过2000米,起飞全重不大于 150千克,载药量10升以上(含10升);具备空域保持能力和可靠被监视能力,能够控制在视距内或扩展视距内操作;有固定的药箱安装位置和唯一匹配紧固件,一款机型能且只能匹配一款药箱,固定标有永久性产品铭牌,铭牌包含二维码和飞机序列号信息;
2、有操作人员身份密钥接入装置,能够做到经密钥连接后方可作业飞行;加装有飞行控制芯片、电子围栏、避障系统软件、作业飞行数据实时记录存储设备和施药作业系统,能够实现作业飞行可识别、可监测、可追查,全程可以随时人工介入操控;
3、实现全自主飞行,具有RTK的高精度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卫星接收机板卡类型及频点:北斗信号),飞行精度不大于0.5米,作业喷雾量均匀,具备防重喷漏喷、防农药漂移功能;
4、单台配备电池数量>2组,并配备电池充电器,多旋翼飞机药箱满载悬停时间>10分钟;
5、获得省级以上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或鉴定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或鉴定证书。纳入适航管理的无人机由民航局适航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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