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新一轮农机补贴政策宣讲系列一新政策·新变化

2021-10-18 09:00:55 来源:浙江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 阅读量:19568 评论

  【农机网 补贴动态】 为确保农机补贴政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引导性和适用性,推动农机购置补贴领域数字化改革,为高质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先行省赋能助力,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正式发布施行,根据省政策精神,浙江省湖州市农业农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实施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通知》。
 
  新一轮农机补贴政策的几点新变化:
 
  补贴种类数量创历史新高。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种类142个品目,专项鉴定3个品目,省级10个品目,共155个品目;新增品目中主要以粮食生产、生猪生产水产养殖、特色农业所需装备为主;枝条切碎机、果园割草机等适用于丘陵山区、设施农业的轻小型农机具新增品目达到22个。
 
  补贴机具资质渠道进一步拓宽。新增通过农机专项鉴定取得补贴资质的渠道(跑道养鱼已通过农机专项鉴定列入补贴项目);形成“中央常规补贴+专项鉴定补贴+新产品补贴+省级补贴”的四级补贴的机制。
 
  补贴办法政策突出地区适用原则。符合浙江重点产业、发展导向的部分品目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至35%;对保有量大、占用资金多、资金效益不明显、违规风险较大的品目逐步下调补贴额测算比例。
 
  补贴资金开展余缺调剂。当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的110%后,停止受理补贴申请,省级开展中央资金余缺调剂,对使用进度较慢的调增给已出现缺口的地方。
 
  调整补贴机具核验方法。重点机具组织实物核验;非重点机具兑付后核验率不少于10%;牌证机具可免于实物核验;对中央补贴实际比例超过50%的,视情节处理。
 
  改变补贴申请方式。全面推广运用浙里办移动端申请;购机者对提交资料、购买行为进行承诺;充分利用一卡通号码代替购机者信息,购机者手机号、银行账号不得在补贴系统内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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