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调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有关事宜的通知

2020-12-17 09:41:07 来源: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阅读量:20928 评论

  【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有关农机生产和销售企业:
 
  根据2020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以及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额度安排情况,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对我省2020年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旧标准执行接续日期。2020年12月15日前购置的农机具按原补贴额补贴,2020年12月16日后购买的农机具按新的补贴额执行,新补贴额一览表另行发布。
 
  二、新旧标准过渡时期的系统操作。2020年12月15日起,我省辅助管理系统将关闭超录申请功能,请各市、州、县(区)农业农村局认真组织,做好过渡期政策宣传说明工作,保证政策执行的稳定衔接。新的补贴额一览表确定发布后,我省将重启辅助管理系统超录申请功能。
 
  有关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应根据补贴政策的变化,做好市场调研,分析销售形势,合理安排生产,配合政策执行。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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