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 补贴动态】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中央确定的强农惠农政策,也是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更是保证粮食安全生产和保障粮食生产能力的重要举措。为加快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近日,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农机发展促进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进度的通知》。
2020年济宁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规模1.472亿元,截至目前结算进度不足15%,部分县(市、区)资金结算工作仍未开展,严重影响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效果。《通知》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增强农民群众惠农政策获得感的高度,把补贴资金结算作为落实惠农政策的关键环节抓好,要做到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专款专用、按时按量兑付,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水平,更好地服务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扎实推进济宁市创建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市工作,落实好新形势下国家粮食安全战略。
资金结算进度是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的重要指标,《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快补贴资金结算工作,解决好群众关心直接现实的利益问题。
《通知》指出,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监管,全面清理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厘清未能及时结算资金的具体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农机部门要提高群众知晓度,及时受理农户申请并进行机具核实,按照落实一批、结算一批的原则,及时汇总提交财政部门结算,加快工作效率,优化工作程序。财政部门和农机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互督互促,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各项制度规定。
《通知》强调,各县(市、区)要加快结算进度,对于进度慢的县(市、区),将相应扣减下一年度的补贴资金额度。市财政局、市农机中心将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定期督导检查,并将补贴资金结算进度通报到当地政府。
补贴资金的结算是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后一公里”,《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发挥县级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作用,深入落实领导小组的政策实施领导责任、县级财政部门资金兑付与监管责任和农机部门组织实施责任。严格落实补贴申请受理和资金兑付限时办理政策规定,坚决避免发生推诿、扯皮等影响补贴资金结算工作的问题,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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