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补助25元/亩!江苏省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

2020-07-03 16:33:01 来源:农机网整理发布 阅读量:28082 评论

  【农机网 热点关注】 为高质量完成今年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深松整地工作任务,6月24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2020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农机深松整地工作实施指导意见》。
 
  在农作物秸秆机械化还田方面,文件明确,原则上以“麦秸秆还田为主,适度推广稻秸秆还田”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工作。按“大专项+任务清单”进行管理,列为“约束性任务”。省级作业补助资金单项下达,包干使用,实行作业直补。采取“对象明确、村镇审核、第三方核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省级补助覆盖所有实施三麦、水稻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县(市、区)。由设区市和县级政府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报省级备案。2020年全省实施稻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稳定在52%,积极开展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等生态型耕作。

  补助对象和标准方面,按照“谁还田、补给谁”的要求,原则上省级作业补助直接补助到按当地制定的作业标准实施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实际种植户。省级补助可集中用于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要实现全覆盖;秋季鼓励适宜地区开展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作业。按照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苏政办发〔2013〕184号),省级按苏南10元/亩、苏中20元/亩(其中兴化、高邮和宝应按25元/亩)和苏北25元/亩标准测算。鼓励各地根据地方财力加大补助,但在县域范围内应制定统一的补助标准,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此外,文件还提出开展秸秆机械化犁耕深翻还田试点,犁耕深翻还田是江苏省秸秆机械化还田的主推技术之一。经设区市推荐,今年支持江宁区、惠山区、邳州市、溧阳市、常熟市、海门市、灌南县、淮阴区、射阳县、江都区、仪征市、宝应县、丹阳市、姜堰区、泗洪县等15个县(市、区)开展犁耕深翻还田作业试点(见附件),试点地区犁耕深翻作业面积省级按35元/亩测算安排,各地结合地方财力县域范围内制定统一的补助标准。以实际种植大户为主体,秋季作业为重点,鼓励整村整镇推进。犁耕深翻作业实行单独造册管理,其他要求按本意见执行。有条件的非试点县(市、区)可统筹地方财力积极开展犁耕深翻作业,省级补助标准仍按原标准(苏政办发〔2013〕184号)测算。

  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如有侵权或异议请联系我们。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产品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