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 通知公告】 各市(州)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安顺市农机中心,各县(市、区、特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机中心:
为落实国家惠农政策,有序开展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对各县(市、区、特区)截止2020年3月31日中央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统计,现将各地资金使用情况通报如下:
一、统计时间节点和范围
此次统计时间节点为2020年1月14日至3月31日,统计范围为2019年结转的1553.841万元和2020年下达的1862万元,共计3415.841万元。
二、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3月31日,一季度全省共计使用中央农机购置补贴842.217万元,使用比例为24.66%,但受新冠疫情影响,资金结算比例较低,结算比例为4.54%。
(一)市(州)使用情况:资金使用达到30%以上的,有贵阳市37.42%,黔西南州44.33%和遵义市39.87%,其余市州均未达到25%。其中黔西南州资金使用和结算情况较好,分别达到44.33%和18.26%。安顺市、黔东南州和毕节市资金结算情况较差,结算比例为0。
(二)各县(市)使用情况:余庆、大方、兴义、凤冈、兴仁、锦屏、安龙、钟山、习水、湄潭共10个县(市)资金使用率达到90%以上,其中:兴义市和凤冈县资金使用比例和结算比例完全一致,分别为99.93%和99.9%。
(三)据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显示,部分县(市)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存在超过75天未提交财政结算情况。各地要严格遵守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和公示时限,及时提交县级财政部门结算。农业农村(农机)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加强沟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结算比例。
三、主要做法
(一)统一调度。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农村厅对购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一卡通”兑付等统一调度,对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统一答复,为基层解决实际困难。
(二)提前谋划。从去年下半年就积极请示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关于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设计等,及早谋划2020年购机补贴工作,尽快将2019年结转资金录入贵州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系统,实现365天都可办理购机补贴。
(三)项目。省农机推广总站和省山地农机研究所通过实施
牧草机化、水稻全程机械化、威宁“三白”、从江百香果机械化示范项目带动,各市、县组合主导产业实施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推动购机积极性。
四、工作要求
(一)加快资金使用进度。资金使用进度慢的市(州)、县(市),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结合脱贫攻坚和各地农业主导产业所需农业机械,加大宣传力度和服务力度,积极推广手机APP申请办理购机补贴,优化报补程序和方法,加快资金使用进度,确保国家惠农政策落实落细。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
(二)加快资金兑付和结算。各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要及时向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资料,加强沟通协调,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推动补贴资金结算比例。应优先结算2019年结转资金。
(三)加强资金监管和管理。各级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要加强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的监管,向社会公布投诉和举报电话,利用购机补贴辅助管理系统进行数据分析。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当地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或上级农机化管理部门报告,切实保障补贴资金安全。
附件:
1.2020年各市(州)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结算进度表(第一批)
2.2020年各县(市)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结算进度表(第一批)
3.2020年各县(市)超期办理统计表(第一批)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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