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关于2019年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

2020-03-19 09:47:41 来源: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阅读量:16067 评论

  【农机网 通知公告】晋农机推一函〔2020〕2号
 
  各市农机中心(局)、有关县农机中心(局):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和省农机发展中心工作安排,现将2019年山西省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绩效自评事宜安排如下:
 
  1、严格项目工作程序,确保自评工作高质完成。
 
  各市、县农机中心(局)要严格按照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关于印发〈2019年山西省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建设项目绩效考评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农机推一发〔2019〕9号)文件要求,尽快高质完成项目绩效考自评工作。
 
  2、规范项目资料,做好省市联合绩效考核的工作准备。
 
  各项目县农机部门要按照《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见附件)要求,重新完善补充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内容,完善项目资料并汇编成册,报市农机管理部门。
 
  各市农机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县项目资料进行审查、考核,在全面考评的基础上,各市结合项目管理工作情况编制本市率先实现农业机械化综合示范县项目2019年度绩效自评报告(格式见附件),同时将各县项目绩效自评资料一并于3月25日前上报省农机中心推广一部。
 
  此次绩效自评材料将作为项目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市、县农机部门要高度重视绩效自评工作,加强对示范县绩效自评工作的督促指导,在确保安全防疫的情况下,保证项目绩效自评工作高质量、严要求完成,同时做好省市联合绩效考核组开展检查、考核工作的准备。
 
  附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参考格式)
 
  山西省农业机械发展中心
 
  2020年3月13日
我要评论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您还可以输入200个字符)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产品推荐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