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 地方农机】12月18日,山东省发布了《全省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农机安全生产集中整治从即日起至2020年5月底结束。集中整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条块结合、属地为主,把集中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把学习提高与狠抓落实贯穿全过程,把压紧压实责任与细化实化措施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抓落实、见实效的长效工作机制。
《方案》主要部署了六项主要整治内容:
(一)抓好农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紧盯责任主体,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责任,着力在查问题、促整改、抓落实上下功夫。
(二)抓好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监管
要针对冬季农机安全生产的特点,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认真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纠正违章行为,防止制动、转向和操纵机构有严重隐患的
拖拉机上路行驶和作业,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要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大乡村道路安全检查,严厉查处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超载超速、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脱检漏审、拼装改装机械、伪造变造证照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检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抓好春运期间农机安全生产监管
针对春运期间天气变化复杂、人员出行密集、交通繁忙等特点,持续加大对农机安全生产的监管,强化源头治理,堵塞管理漏洞,加大对运输型拖拉机等重点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执法检查,重点监管上道路运输的拖拉机,确保春运期间农机安全形势稳定。
( 四 )抓好农机安全隐患排查
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重点整治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点、农机库棚、农机培训学校、田间场院等重要农机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问题,检查农机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防护装置、夜间反光装置等。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提高拖拉机、
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切实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为,严禁为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农业机械发放牌证。要加大报废更新补贴实施力度,加快老旧农机淘汰,促进农机节能减排,减少安全隐患。
(五)抓好变型拖拉机专项清理整治
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深入开展全省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巩固提升行动的通知》(鲁农机字〔2019〕7号)要求,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负责”“谁发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包片负责,全面收缴违规发放的变型拖拉机牌证。同时要加强同公安部门的联系,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信息交流共享,增加联合执法频次,定期进行会商,分析形势,交流情况,推动工作。
(六)抓好农机行业“三到位”工作落实
各市农机安全主管部门要对照农机行业“三到位”标准,梳理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预案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设备,规范农机事故处理程序。加大农机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全员安全生产能力和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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