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 一周看点】
内蒙古
近日,内蒙古农牧厅农机局组织人员对各盟市、旗县(场)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本年度第二次核查,并对2018-2020年度旗县补贴实施公告发布情况进行抽查,特别是对2016-2018年度旗县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
此外,还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投诉电话进行了抽查。本次抽查电话范围为自治区级补贴电话、盟市及旗县补贴电话的10%、上一次不合格电话,共抽查70个电话,有效率为72.9%。复查次抽查的26个电话,有效率为53.8%。
日前,内蒙古农牧厅农机局发布通知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畜牧业机械产品基本信息调研调查工作。调查基本内容包括进一步调研调查上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的购置及使用主体、产品结构形式、作业性能、效率效能发挥、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机具保有量、机具价值、有关补贴资质证书获取、农牧民需求意向、发展前景、市场化运用等方面信息。另外,对当地急需的新型畜牧业机械产品、空白领域有推广前景的产品,也可纳入本次调研调查范畴,一并开展调查并按附表格式填报。
新疆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管理局对此前开展的农机购置补贴项目专项整治稽查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近三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方面,2017年中央拨付购置补贴资金8.064亿元,当年可使用补贴资金总额13.394亿元(含累计结转5.33亿元),全年使用补贴资金7.26亿元,共购置各类机具4.9万台,受益农户3.6万户;2018年中央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016亿元,当年可使用补贴资金总额7.736亿元(含累计结转5.72亿元),全年使用补贴资金6.74亿元,购置机具3.66万台,受益户2.91万户;2019年中央拨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6亿元,上一年结余资金0.84亿元,当年可用资金6.84亿元。截止11月6日,全疆共执行购置补贴资金6.52亿元,购置机具近2.98万台套,受益户2.18万户。
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工作基本情况:从2019年5月“一卡通”专项治理、7月农业农村民生领域专项整治、9月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整治稽查,对25个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稽查,对46个乡镇的312购机户进行了入户抽查。地(州、市)对60个县(市、区)的1594户进行了检查,全疆90个项目实施县市都进行了自查。
工作成效方面,通过自治区稽查和地(州、市)检查、县(市、区)自查,共发现各类问题136个。根据上报情况,目前发现的问题线索除大部分已整改落实,4个违规案件问题线索正在整改落实。
山东
山东省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全省农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和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电话专项检查。
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检查中,垦利区、潍城区、奎文区、昌乐县、兰山区、沂水县、兰陵县、滨城区无2018年县级补贴实施情况公告,奎文区、荣成市无2018年县级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薛城区2018年县级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链接失败。
在咨询投诉电话检查中,抽查内容包括补贴政策咨询电话、政策投诉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共抽查电话408部,无人接听118部,平均电话接通率71.08%。
贵州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部署,贵州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第二期)检查。
经市(州)自查、省级抽查,贵州全省所有市(州)、县均按照《关于规范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通知》(黔农办发〔2016〕335号)和《贵州省农业委员会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农发〔2018〕102号)要求,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较为完整。
西藏
为了切实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信息公开工作,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电话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紧急通知》,共对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进行了两次抽查。
通过两次抽查,西藏自治区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得到了明显改善。从没有县(市、区)开展补贴信息公开网络专栏到大部分县区通过县级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中进行公示公开,从监督咨询电话总体有效率为19.0%上升至70.4%,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建设愈加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更加公开透明,真正惠及民生。
青海
青海省共对各县(区) 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电话进行了两次抽查。第一次共抽查36个县,其中合格县32个,抽查合格率为88%。第二次抽查合格率为93%,较第一次电话抽查合格率高出5个百分点。
标普农业与蒙飞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9年11月25日,标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内蒙古蒙飞航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本次合作的签署是对标普在农村市场发展模式的认可,也将对内蒙地区农业服务落地有着很重大的意义。
中央财政已提前下达2020年农田建设补助预算616亿元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稳粮保供之基,同时,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新时代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基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11月25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就《关于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国家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意见》,介绍相关情况。
中央财政将农田建设作为支持重点,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有力保障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实施。财政部农业农村司负责人许留庆提出主要从两方面出发:完善农田水利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和全过程绩效管理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等补助经费实施期限至2023年
近日,国家财政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关于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有关制度规定以及落实审计整改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三项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知》对相关事项做了补充。
关于实施期限,《通知》明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实施期限至2023年,到期前由财政部会同农业农村部评估确定是否继续实施。
资金分配方面,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区分任务性质,按照支出方向主要采取因素法进行分配。实行项目管理或承担相关试点的任务、据实结算的任务以及任务量较少的计划单列市可根据需要采取定额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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