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 热点关注】 10月15日,重庆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发布《重庆市关于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对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相关工作要求作了通知。
关于对失信企业限制补贴产品资格的相关要求
2019年10月11日起,限制失信企业参与重庆市农机补贴产品投档,限制其产品补贴资格,在辅助管理系统中禁止产品出厂编号及
发动机号的添加和产品分配等操作。补贴产品被封闭未解除的,保持原封闭流程不变。
2019年10月11日之前已购买失信企业生产的补贴产品,但尚未申报补贴的(以购机发票时间为准),于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报。
失信企业信用已修复的,可继续参与重庆市农机补贴产品投档。
关于2019年度一览表调整后机具补贴受理的要求
农机购置补贴,在2019年10月15日之前已购机但尚未申报补贴的(以购机发票时间为准),按原补贴标准执行,并于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报。10月15日(含)后购机的(以购机发票时间为准),于2019年11月1日开始按新补贴标准申报。
新产品及植保无人飞机补贴试点,在2019年6月18日之前(以购机发票时间为准),已购机但尚未申报补贴的枝条
切碎机、果树
修剪机、遥控飞行喷雾机、田间运输机,按原补贴标准执行,并于2019年10月30日前完成申报。其中,田间运输机还需提交2019年6月18日前的验收合格证明。2019年6月18(含)后购机的(以购机发票时间为准),于11月1日开始按新补贴标准申报。目前新产品及植保无人飞机试点受全市资金总量控制,原则上先申报先享受,用完即止。本年度因受全市资金总量控制尚未申报的,可在下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申报。
关于2019年度批归档产品启用企业须知
企业登录后,须及时完善企业相关信息,产品的相关信息不能修改,如需修改须提交修改申请。
关于2019年第二批投档工作安排
《通知》要求各补贴政策参与主体,要加强政策宣传,相互告知,政策实施过程中,购机应及时开具购机发票,并及时申报。重庆市政策调整时间节点主要以购机发票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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