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网 补贴动态】 近日,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19年农机补贴相关工作作了部署。
其中,辽宁省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2018年11类24小类45个品目的基础上,
增加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有机肥加工设备、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等4个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具品目,2019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类24小类49个品目。
补贴额度方面,《通知》明确,《辽宁省农委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8〕90号)中“当年补贴政策期限内,个人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20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享受补贴资金总额原则上不超过200万元”有关规定暂不执行,补贴额度按照规定额度据实兑付。
2019年起,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采用“辽宁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 (2018-2020)”版本。系统常年连续开放,不再设置启动和关闭时间。另外,为方便购机者申请补贴,2019年增加使用手机APP申请补贴方式,即由购机者通过手机APP操作方式,向户籍所在地、注册登记地或农业生产实际经营所在地的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除此之外,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方面,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2019-2020年节能日光温室钢结构骨架购置补贴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9〕125号),试点期限为2019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以发票开具日期为准)。分年度实施,每年不超过3000万元,余额不结转下年使用。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面,按照《辽宁省农业农村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农机〔2019〕117号),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对农民自愿报废淘汰老旧农机且购买新农机的给予适当补助,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以旧换新和升级换代,加快节能、环保、先进、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与农机购置补贴相衔接,进一步扩大财政补贴政策效应,切实提高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补贴对象为依法报废旧机并换购新机的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可申请享受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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