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机网 通知公告】黑农机监(执)字〔2019〕5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安全监理站,各分站: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
拖拉机和
联合收割机监管,有效提高安全技术状态,排除农机事故隐患,推进全省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拖拉机和联合
收割机检验工作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开展2019年度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验范围
凡是在我省已经办理注册登记且检验有效期满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均应参加年度安全技术检验。
二、检验时间
自即日起开始,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
三、检验标准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检验流程、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和检验报告应严格执行《黑龙江省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安全检验是农机安全生产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广泛宣传农业机械安全检验工作的重要性,及时制订和公告检验方案,将安排和要求通知到农业机械的所有人、使用者,提高农业机械的检验率。安全检验要遵循“安全、便民、”的原则,加强检验监管,规范检验行为,强化便民服务。
(二)增强责任意识,严把检验重点
各地应严格执行检验标准和程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把质量关,着重把握转向、制动、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安全设施有效等事关农机安全生产的项目,依法依规做好检验工作。贯彻“安全,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在检验中发现农业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办理签注手续,并及时将年检信息录入黑龙江省农机安全监理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整理年度检验通知、检验报告等材料,建立年度检验档案。
(三)各市(地)在10月30日前,汇总所辖县市检验情况,填写《2019年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度检验情况统计表》,将检验工作总结和检验情况统计表电子版报送至省站安全科。
联 系 人:王鑫伟 白宇光
联系电话:0451-82629935
邮 箱:77532024@qq.com
黑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总站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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