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关于做好2018年度农机化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通知

2019-01-18 08:55:39 来源:黑龙江农业机械化信息网 阅读量:14632 评论

  【中国农机网 通知公告】黑农机产函字〔2019〕1号
 
  各市(地)、县(市、区)农机局(办、总站):
 
  今年农业部农机化司对全国农机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统计指标有新的调整,统计系统还未正式开通,现将相关材料发给你们,请提前在做好填报准备,省报表系统开始填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系统相同统计指标的数据保持一致,并做好年度数据衔接,数据增(减)幅较大的必须标注明确原因。
 
  二、统计数据需由基层逐级上报,并保留基础数据。
 
  三、各地农作物播种面积务必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并注意数据与其他行业、部门相关数据相衔接。
 
  四、省统计报表于1月28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国家统计系统开通后立即开展填报工作,2月22日前完成系统填报。
 
  五、请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保证数据准确性,市(地)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强数据逻辑关系、历史关系审核。
 
  六、各地农机部门如有向环保部门提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的,应以2017年国家统计年报系统数据为准,如有变化请上报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管理处。
 
  附件:全国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调查制度
 
  联 系 人: 曹  健
 
  联系电话:0451-82621247
 
  电子邮箱:82656251@163.com
 
  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处(代章)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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