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南省级农机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监督检查

2017-07-24 11:34:52 来源:湖南省农机局 阅读量:16450 评论

湘农机科发〔2017〕50号
 
省农业机械鉴定站,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
 
  为加强省级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有效期内产品管理,规范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我局决定对证书有效期内部分产品开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依据
 
  监督检查依据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农业部公告第2331号)和《通过农机推广鉴定的产品及证书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规范》(农办机〔2013〕36号)有关要求。
 
  二、承担单位
 
  省农机鉴定站承担本项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内容
 
  1.企业名称、地址及产品与证书的一致性(产品结构参数变化应符合相关产品推广鉴定大纲要求)。
 
  2.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四、监督检查对象
 
  监督检查对象详见附表。
 
  五、工作要求
 
  1.省农机鉴定站要高度重视,合理安排,严格按照检查规范要求开展检查,确保在2017年11月15日前完成任务,向我局递交监督检查报告。
 
  2.监督检查人员要按照工作规范规定签订《审查员承诺书》。
 
  3.监督检查中发现监督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向我局报告。
 
  4.不得向被监督检查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5.有关生产企业要做好准备,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2017年度省级农机推广鉴定证书监督检查产品及企业名单
 
  2017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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