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机鉴〔2017〕84号
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
为适应新形势下农机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发展需要,全面加强师资、考评员等工作队伍建设,保证培训鉴定工作质量,根据2017年农机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安排,我站拟于7至9月在陕西、广西、山东等地分别组织举办一期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并对考评员资格有效期届满人员组织换发考评员证(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员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技能开发基本理论、组织管理体系和发展历程;
2.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有关法规、政策解读和形势分析;
3.考评员职责任务、工作要求、职业道德及基本考评技能;
4.农机职业技能鉴定专业考评技术技巧和实例讲解;
5.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组织方式创新及典型经验介绍;
6.新版考务系统应用、办理职业资格证书流程及注意事项等。
(二)参加人员及要求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各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站、工作站、培训鉴定基地从事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和考评工作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申报考评人员资格证书的学员需具备以下条件:考评员应具有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者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工程师)以上的资格或从事相关岗位工作满6年;考评员应具有一级职业资格或副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三)培训班时间、地点
期培训班计划7月中旬在陕西举办;
第二期培训班计划8月下旬在广西举办;
第三期培训班计划9月下旬在山东举办。
各期培训班的具体时间、地点在正式开班前另行通知。
(四)培训收费
培训班将收取培训费1600元/人(含考试、教材、办证、用餐等费用)。学员的差旅费、住宿费自理,食宿统一安排。收款方式在正式通知中发布。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向本省(区、市)农机主管部门汇报、协商,结合培训班时间、地点安排,统一组织,尽早确定参加培训人员,并填写《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附件1),于6月16日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njjnzdz@x263.net,以便组织安排培训地点和食宿。
2.申报考评人员资格证书的学员请提前填写《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见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将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和2张小两寸免冠照片一并寄送本省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收齐本省报名人员上述材料,在登记表盖公章后,统一寄交指导站,报到期间不接收个人提交的办证材料。培训班结束1个月内未收到办证材料,将视为无需办理考评员证卡,过期不予受理。
3.已有考评员证(卡)且在有效期内,本次培训将不再办理考评员证,参训人员完成培训课程,统一发放培训证书。
4.正式通知于开班前一个月时间左右,在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和中国农业机械化质量网的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请及时关注。
二、考评员届满换证
(一)换证条件
凡在2014年12月31日以前获得考评人员资格证且不超过有效期半年的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换发证:
1.凡年度评估良好及以上,并每年参加考评鉴定工作三次(含三次)以上的;
2.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有深入研究并公开发表相关文章或论文的;
3.参与国家职业标准、培训教材、鉴定试题编写工作的。
(二)换证程序
1.各鉴定站对所聘资格有效期届满的考评人员进行汇总,对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由鉴定站组织考评人员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填写的《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有效期满换证(卡)审批表》(附件3)一式三份;
(2)本人资格有效期内的考评工作总结一份;
(3)聘任合同(近聘任期)复印件一份;
(4)近三年《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年度评议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5)近三年参与鉴定考评现场评分记录表或鉴定实施情况报告单复印件各一份;
(6)近聘任期内的技术成果(编写职业技能方面的论文或书籍等)复印件一份;
(7)原考评人员证(卡)。
2.经鉴定站初审,报省级农机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请鉴定站将上述材料和《换发证(卡)考评人员花名册》(附件4),于8月11日之前报送我站,同时发送花名册电子版。
3.我站审核汇总后报部鉴定指导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由鉴定站组织向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缴纳考评员换证费30元/人,汇款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
1.农机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培训班报名表
2.农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审批登记表
3.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资格有效期满换证(卡)审批表
4.换发证(卡)考评人员花名册
农业部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总站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