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2017-02-08 10:29:43 来源:福建省农业厅 阅读量:18550 评论

  闽财农指〔2017〕10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农机管理局(站、中心),福州市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农村发展局:
 
  根据《福建省农业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5-2017年福建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农计〔2015〕68号),结合各设区市农机管理部门汇总上报的2017年中央补贴资金需求情况,现下达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5670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122农业生产支持补贴”科目。
 
  2016年补贴资金有结余的,可结转2017年并优先使用;2016年补贴资金不足的,可使用2017年补贴资金。
 
  附件:福建省2017年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厅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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