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农机管〔2016〕66号
各市农机局(农委):
2016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农机化、财政主管部门认真抓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克服困难,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良好成效。截至12月10日,全区核发指标确认书14.48万份,补贴机具15.74万台套,使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59亿元,占全年安排购机补贴资金4.85亿元的94.68%(其中:中央资金4.13亿元,占全年4.4亿元资金的94%;自治区资金4533万元,占全年4500万元资金的100.73%)。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12月10日,全区使用农机购置资金前七名为:南宁市(8837万元)、桂林市(6522万元)、崇左市(5396万元)、贵港市(4906万元)、来宾市(3730万元)、柳州市(2879万元)、河池市(2708万元)。
二、 补贴资金使用量占全区资金使用总量情况
截止12月10日,补贴资金使用量占全区资金使用总量情况前七名为:南宁市(19.24%)、桂林市(14.2%)、崇左市(11.75%)、贵港市(10.68%)、来宾市(8.12%)、柳州市(6.27%)、河池市(5.92%)。
三、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结算兑付情况
截至12月10日,全区结算兑付补贴款3亿元,占使用资金比例的65.49%。结算兑付率*七位的是:百色市80.36%,河池市80.05%,柳州市79.08%,贵港市76.41%,钦州市74.11%,南宁市68.84%,崇左市67.56%。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能否及时结算兑付,将直接影响政策实施的效果,影响购机者的资金回笼及投入再生产,影响社会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满意度。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的争取、使用和监管工作。年终将至,时间十分紧迫,任务相当艰巨。希望结算进度慢的地方,切实加强对结算兑付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在12月底前结算兑付达到85%以上,力争100%完成结算兑付任务。为此,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已领取指标确认书的申请人,尽快购机并申请验机、结算;
(二)组织抽调人员,充实验机工作力量,加大验机工作力度,接到验机申请后,要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机工作;
(三)完成验机工作后,要在2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报送结算兑付申请材料;
(四)加强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确保有足够的资金满足结算兑付需要。做好结算兑付工作的跟踪落实,争取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款足额结算兑付到购机者银行帐户。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16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