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7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自2026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四川省首部以“促进”为核心、覆盖农机化全产业链与全发展环节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四川丘陵山区耕地占比达78%,地形复杂导致农机“无机可用、有机难用”问题突出,全省丘陵地区主要农作物机械化率仅50%,山区不足40%,经济作物机械化发展滞后,是制约全省农机化整体提质增效的核心短板。同时,四川省农机研发制造、社会化服务水平不均衡,“五良”融合发展存在堵点,农机补贴、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等保障机制不够健全,亟需通过立法固化发展举措、完善保障体系。
《条例》重点对农业机械科技创新、质量保障、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及安全监管作出规范,必将有力促进打造更高水平“天府粮仓”、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条例》共9章53条,包括总则、科技创新、质量保障、推广应用、社会化服务、扶持措施、安全监管、法律责任和附则。
其中,《条例》第八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进农业机械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将农业机械科技创新纳入科学技术发展相关规划,鼓励发展先进适用、绿色高效、智能安全、特色专用的农业机械,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明确,鼓励农业机械生产者进行技术升级、设备改造和自主创新,推进企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开发节能、绿色、高效、安全和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机械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鼓励农业机械技术人员和使用者根据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开展技术改进和技术革新活动,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支持农业机械智能化发展,推动农业机械与遥感、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融合,拓展农业领域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发展智慧农业。支持研发、使用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农业机械,并加强充电、换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绿色低碳技术在农业机械领域的应用,推广水肥一体化、高效植保等绿色机械化技术,推动农业机械绿色化发展。
注:本文由农机网(www.nongjx.com)整理发布,资料来源: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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