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约谈宁夏友农农机服务有限公司和宁夏富民农机有限公司违反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的通知
宁夏友农农机服务有限公司、宁夏富民农机有限公司:
经核查,你公司涉嫌以经销商法人名义申请办理补贴(宁夏友农农机服务有限公司:
旋耕机一台,型号1GQN-180,液压
翻转犁一台,型号1LF-325;宁夏富民农机有限公司:全混合日粮制备机一台,型号9JGW-5),存在主观故意,违背承诺,对补贴政策实施带来较大影响,属较重违规行为。
依据《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农办机〔2019〕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宁农(机)发〔2022〕3号)规定,经研究,拟对你公司进行约谈并作出如下处理。
一、暂停宁夏友农农机服务有限公司和宁夏富民农机有限公司经销补贴产品资格3个月。
二、责成宁夏友农农机服务有限公司退回补贴资金2130元,宁夏富民农机有限公司退回补贴资金8000元。
本次约谈采取书面答复的方式进行。请上述两家公司对照拟处理意见,于2025年11月21日前提交书面答复意见(盖章扫描件)发送至nxnjj@163.com邮箱,并于11月25日之前退回补贴款。我厅将根据书面答复意见和退款情况,依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逾期不予答复者,视为同意拟处理意见。
联系人:苏明,联系电话:0951-5169852。
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5年11月17日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