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通报 | 江西省关于潍坊久瑞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农机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2025-11-10 17:22:57 来源: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阅读量:223 评论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潍坊久瑞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等四家农机产销企业违规经营行为处理的通报
 
  经调查核实,潍坊久瑞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潍坊治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丰城市冲天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丰城市赣昌农机有限公司4家农机产销企业在参与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根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4家农机产销企业作出相应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处理决定
 
  (一)潍坊久瑞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存在“机罩盖款式与补贴系统中提供的产品图片一致性不符;发动机配置与补贴系统中推广鉴定参数不符;伪造发动机铭牌、编号;补贴申报材料不实(发票不实),补贴额畸高未主动报告”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潍坊久瑞田农业装备有限公司取消全部农机产品补贴资格处理。
 
  (二)潍坊治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机罩盖款式与补贴系统中提供的产品图片一致性不符;机具油箱外置机身两侧,与补贴系统中提供的产品图片一致性不符;补贴申报材料不实(发票不实),补贴额畸高未主动报告”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潍坊治诚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暂停全部农机产品补贴资格处理,暂停期为2年。
 
  (三)丰城市冲天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丰城市赣昌农机有限公司2家经销企业均存在“补贴申报材料不实(发票不实)、补贴额畸高未主动报告”的违规行为。决定给予丰城市冲天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丰城市赣昌农机有限公司暂停经销补贴产品资格处理,暂停期为6个月。
 
  二、有关要求
 
  (一)对已录入江西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但尚未兑付的补贴产品,经属地农业农村部门核查未发现违规问题的,可按规定向购机者兑付补贴资金,补贴额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部分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产品补贴额的通知》(赣农字〔2024〕31号)文件执行。未录入的机具不允许办补。因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格被取消(暂停)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等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二)有关产销企业要及时整改违规问题。暂停期满后,经企业书面申请,可按程序恢复补贴资格;暂停期满后6个月内,未收到企业书面申请的,视为该企业自动放弃相关产品补贴资格。
 
  (三)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加强购机补贴申请审核和机具核验工作,强化风险防控,落实异常情形主动报告制度,加强对相关产品类似情况的监管,发现问题按规定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025年11月10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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