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撒肥机产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专项证后监督结果通报

2025-08-14 10:05:33 来源: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阅读量:20007 评论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关于撒肥机产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专项证后监督结果通报
 
冀农机鉴字〔2025〕2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18年第3号)《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农机发〔2019〕3号,下称《工作规范》)《河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实施细则》(冀农机管发〔2020〕2号,下称《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省农机鉴定总站组织开展了撒肥机产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专项证后监督工作(下称“专项监督”),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监督对象
 
  2021年到2024年,由省农机鉴定总站核发的撒肥机等产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共计215张,涉及39家生产企业。
 
  (二)监督人员
 
  组成3个监督小组。每个小组由2人组成,其中1人任组长。
 
  (三)监督内容
 
  一是检查企业名称、地址一致性。二是检查产品一致性。三是检查证书和标志使用情况。
 
  (四)监督方法
 
  采取现场调阅审查相关记录和样机核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证后监督结果
 
  本次专项监督共检查了39家企业的215张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其中73张证书监督结论为“合格”,占比34.0%;82张证书监督结论为“不合格”,占比38.1%;另有4家企业无法联系,占比27.9%。
 
  三、证后监督结果处理
 
  依据《工作规范》第三十条和《实施细则》第三十八、第四十条规定,证后监督结论为“合格”的,其鉴定证书维持有效(见附件1);证后监督结论“不合格”的,鉴定证书予以撤销(见附件2);联系不上企业的,鉴定证书予以注销(见附件3)。
 
  附件:专项证后监督通报
 
  河北省农业机械鉴定总站
 
  2025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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