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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
nongjx导读: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到如今,之所以存在*现象,zui根本的原因是地方农机管理机构在政策执行上出现的问题,而各种问题的根本是因为制度执行过程中的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失去了制度执行的可监督性,在这一点上,政策的制订和管理高层也是值得思考的。推进补贴信息公开是坚持依法行政、强化为民服务、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操作的重要举措。内蒙古根据农业部有关要求,对各盟市、旗县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有关情况给予通报。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指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各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均衡,政策信息公开内容与各方面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农业部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断充实公开内容、积极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政策公开。
内蒙古通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
农业部、自治区农牧业厅对此高度重视,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作为落实政策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目前已有5个盟市、62个旗县(场)开辟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或在当地政府、农牧业(农机)设置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内容,或上传了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文件材料。
二是专栏建设情况。根据核实,大部分地区的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建设比较规范,栏目齐全,内容丰富。但是,个别盟市、旗县没有专门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仅是在其网页某个栏目内上传了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文件,有的上传内容也不齐全。
三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明确。通过调查核实,个别地区对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地方不清楚此项工作要求,具体表现为政策学习不到位,工作落实责任不明确,分工不细,没有明确具体业务人员,导致此项工作未落实。
四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盟市、旗县农机主管部门在完善和规范建设过程中,要随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至自治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办公室(内蒙古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以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评工作,迎接农业部的检查验收。
五是有关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对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查漏补缺,未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的尽快组织开发,已建设而不完善、不规范的要尽快弥补,未与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实行链接的,要结合10月15日《转发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报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一并落实。
内蒙古推进购机补贴信息公开的历程
2011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2011]33号),要求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信息宣传工作。
2012年,自治区农牧业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制度》(内农牧机发[2012]371号),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一项制度加以推进,并全面部署了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4月、5月,农业部分两次通报了各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和完善情况,对我区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予以点名表扬。10月11日,农业部农机化司印发《关于报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再次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推动落实,并根据各地报送情况印发了《关于请进一步核实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说明》。
“农机购置补贴”和“*”这两个词做连线,早就不是件新鲜事,也不是少数地方的个别现象,是一个生产企业、经销商、地方农机局、农民用户*的“潜规则”。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全面全程深入公开,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和支持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要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
要在巩固已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拓展创新,重点推进部、省、市、县四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科学设置补贴专栏的子栏目,做到内容完整、标题规范、查找方便,确保2013年年底前各级补贴专栏全部建设完成。要充分发挥补贴专栏的平台作用,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同级补贴专栏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资金规模等内容,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督促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级人民政府和补贴专栏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指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中央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多年来,各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进展不均衡,政策信息公开内容与各方面的要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农业部要求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不断充实公开内容、积极拓展公开渠道,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政策公开。
内蒙古通报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情况
农业部、自治区农牧业厅对此高度重视,把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作为落实政策的重要内容来抓。
一是信息公开制度落实情况。目前已有5个盟市、62个旗县(场)开辟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或在当地政府、农牧业(农机)设置农机购置补贴宣传内容,或上传了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文件材料。
二是专栏建设情况。根据核实,大部分地区的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建设比较规范,栏目齐全,内容丰富。但是,个别盟市、旗县没有专门设置农机购置补贴专栏,仅是在其网页某个栏目内上传了农机购置补贴有关文件,有的上传内容也不齐全。
三是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责任不明确。通过调查核实,个别地区对落实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工作重视不够,有的地方不清楚此项工作要求,具体表现为政策学习不到位,工作落实责任不明确,分工不细,没有明确具体业务人员,导致此项工作未落实。
四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盟市、旗县农机主管部门在完善和规范建设过程中,要随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送至自治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办公室(内蒙古农机推广站产业化科),以便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考评工作,迎接农业部的检查验收。
五是有关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对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查漏补缺,未建设农机购置补贴专栏的尽快组织开发,已建设而不完善、不规范的要尽快弥补,未与内蒙古农牧业机械化信息网实行链接的,要结合10月15日《转发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报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一并落实。
内蒙古推进购机补贴信息公开的历程
2011年,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2011]33号),要求不断充实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并要求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好信息宣传工作。
2012年,自治区农牧业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信息公开制度》(内农牧机发[2012]371号),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一项制度加以推进,并全面部署了信息公开工作。
2013年4月、5月,农业部分两次通报了各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和完善情况,对我区省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予以点名表扬。10月11日,农业部农机化司印发《关于报送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再次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推动落实,并根据各地报送情况印发了《关于请进一步核实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的说明》。
“农机购置补贴”和“*”这两个词做连线,早就不是件新鲜事,也不是少数地方的个别现象,是一个生产企业、经销商、地方农机局、农民用户*的“潜规则”。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力度,坚持全面全程深入公开,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各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关心和支持补贴政策实施的良好局面。要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
要在巩固已有公开渠道的基础上拓展创新,重点推进部、省、市、县四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科学设置补贴专栏的子栏目,做到内容完整、标题规范、查找方便,确保2013年年底前各级补贴专栏全部建设完成。要充分发挥补贴专栏的平台作用,省、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在同级补贴专栏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资金规模等内容,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各县(市、区)补贴资金使用进度。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督促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级人民政府和补贴专栏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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