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闻

粮油机械产品质量分等试行办法

2009年01月09日 11:28来源: >>进入该公司展台人气:444


[发文文号](81)粮工字第36号
 粮食部关于印发《粮油机械产品质量分等试行办法》的通知
 
 现将《粮油机械产品质量分等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试行。 产品质量等级标准是衡量企业产品质量水平的尺度,是评选产品的主要依据。 为了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请各地区、各粮机制造企业结合具体情况,把重点产 品的等级标准制订出来;首先要抓紧把申请部产品的等级标准制订出来,报部审定 。对于那些尚达不到等级品条件的产品,要制订产品质量升级计划,报部备案。 本办法在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告我部粮油工业局。 [标题]粮食部粮油机械产品质量分等试行办法
 
 *章 总 则
 *条 为评定企业的粮机制造质量水平,推动粮油机械产品质量评比工作,促进 企业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产品质量分等的主要依据是:产品技术标准、制造质量、试验报告和实际 使用效果。
 第三条 符合部标准或经地方标准化部门批准的企业标准的产品,按其制造质量和 性能指标,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
 
 第二章 等级要求
 第四条 合格品:
 (一)达到产品质量标准,并符合部标准《粮油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的各项规定。
 (二)主要零件主要项目合格率达到85%以上。
 第五条 一等品:
 (一)达到产品质量标准,并符合部标准《粮油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的各项规定; 主要性能指标超过标准规定。
 (二)主要零件主要项目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三)在国内同类产品中质量较佳,用户评价好。
 (四)质量稳定;一年内,成品一等品率达到85%以上。
 第六条 优等品:
 (一)达到产品质量标准,并符合部标准《粮油机械通用技术条件》的各项规定; 主要性能指标接近或达到同类产品*水平,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竞 争能力强。
 (二)主要零件主要项目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质量稳定;一年内,成品优等品率达到85%以上。
 
 第三章 附 则
 第七条 各企业应根据本办法制订产品质量的等级标准,规定产品等级的具体检验 项目和要求,经省、市、自治区粮食厅(局)审查后,报部审批。
 第八条 各企业制订的产品质量等级标准,内容要具体,指标要明确。企业由于条 件所限,对应测而未测或数据不全的项目,按不合格项目计算。
 第九条 产品使用外单位生产的主要配套件,要尽量符合相应等级品的要求;外单 位生产的主要配套件达不到相应等级品要求时,在检查报告和随机技术文件中,要申明 配套件达到的等级水平。
 第十条 本办法对主要零件主要项目合格率,不分产品品种,作了统一规定。今后 将逐步根据不同品种的产品,分别确定其合格率要求。目前暂按本办法的统一要求执行 。
 第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粮食部。
  • 凡本网注明"来源:农机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农机网,转载请必须注明农机网,https://www.nongjx.com。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 企业发布的公司新闻、技术文章、资料下载等内容,如涉及侵权、违规遭投诉的,一律由发布企业自行承担责任,本网有权删除内容并追溯责任。
  • 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